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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
发布日期:2006-5-15 作者:合肥市安监局

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
办理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安全资格认证服务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四、申报条件:
1、拟任或已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在具有培训资格的培训机构接受培训,学完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3、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材料:1、申请人自行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在考试报名时,可将有关申请材料交市安监局委托的考试报名点,委托其向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六、申报材料:
1、拟任或已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证明; 2、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3、委托单位考核发证统计表(内容包括发证对象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等);4、考核申请表;5、身份证复印件(需带原件);
6、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七、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窗口受理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2、按《合肥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许可程序》进行审核,对其中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书。3、市行政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申请单位(人)取回证书或说明不予颁发的理由。
八、承诺期限:考核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窗口联系电话及地址:
0551-3537038;合肥市东流路100号政务中心三区办证大厅。
十一、市安监局网址:http://www.sajj.hefei.gov.cn
十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sajj.hef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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