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事务;
2、负责起草有关行政规章、重要文件;
3、承办安全生产法制和行政复议等工作;
4、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汇总、督办工作;
6、具体组织、参与重大公共安全等伤亡事故的查处;
7、负责事故综合统计上报和事故通报工作;
8、负责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
9、承办市安委会会议准备及督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
10、具体承办全市性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
办公地点: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三区B楼五层;
联系电话:0551-353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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