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迅速,非公有制经济正逐步成为我市经济崛起的重要支撑。但安全状况不好,伤亡事故多发,职业危害较严重,成为制约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痼疾。究其原因,一是法制观念淡薄。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注重效益,轻安全,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安全基础薄弱。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生产规模小,技术落后,设施设备状况差,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保障程度较低。三是管理模式原始。不少非公有制企业采取个人行为或“家庭式”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四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多来自农村,文化水平较低,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违章现象比较普遍。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试点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市安委会的要求,制定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两个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构建“三项机制”(乡镇街道安全责任机制、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机制和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探索政府、部门、企业有效的安全监管途径和措施,努力改变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现状。 一要落实三方责任,构建联动机制。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仅上下脱节,而且严重缺位。因此,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工作,关键是落实政府、行业部门及企业三方责任,构建一个从政府及其部门到企业,从企业业主到一线操作人员的严密责任体系。做到“三个”落实:一是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县区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实行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所有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负全面责任,严格实行乡镇(街道)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乡镇(街道)领导安全联系制度。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职责,严格界定监管范围和监管对象。三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细化,从企业安全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日常监管及安全投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将安全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落实到一线操作人员,建立企业安全责任链条体系。通过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联动责任机制,形成安全监管合力,有效地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二要建设强势队伍,完善监管网络。建设一个安全监管的强势机构和一支强有力的安全监察执法队伍,完善监管网络,切实解决有人管的问题是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根本保证。一是提高安监部门综合监管权威,增加县区安监局人员编制,充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力量,增设专业监督管理科室,硬化综合监管手段。二是加强行业监管力量。交通、建设、经贸等对非公有制企业负有监管责任的重点行业部门要增设安全监管机构,有专职人员抓。三是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乡镇街道要设立安办,配备专职人员,村居明确专人负责,将安全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推行乡镇安全委托执法,将县安监、建设、交通等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执法权部分委托乡镇行使,提高乡镇安全监管权威。四是建立群众监督网络,聘请安全生产义务监督员,在非公有制企业内建立安全生产群众监督组织,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三要树立示范典型,推动全面发展。树立先进典型,打造学习样板,是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平衡、健康发展的基础。把试点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样板企业的打造上,精心组织,分步实施,抓点示范,全面推进。为使试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规范性,要从非煤矿山、危化、机械、交通、建筑等行业挑选安全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试点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监管达标活动,努力使试点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的样板企业,充分发挥其典型示范作用。 总之,通过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初步建立起“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的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监管新格局,解决好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三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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