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检索:
首页 | 机构职能 | 新闻快讯 | 政策法规 | 专项整治 | 危化管理 | 非煤矿山 | 烟花爆竹 | 办事指南 | 群众监督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专项整治
我市两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结束
发布日期:2006-9-22 作者:

    位于包河区境内的巢湖路小学校园内北侧有一幢平房,住有3户教师子女,由于该平房年久失修,材质老化,经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为D级危房,并被列为2006年市政府安委会重点督促整治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之一。
    为了早日消除安全隐患,包河区教育局、区法制办、区重点办、区安监局等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住户尽快搬走,但住户一直不肯搬离。鉴于该隐患较为突出,事故随时都可能发生。8月22日,包河区政府组织区教育、市容、安监、法制办、巢湖路街道及巢湖路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约100人,对危房内的三户住户采取了断电、断水等强制性措施,督促其尽快搬离。日前,三住户已搬离,危房被全部拆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已彻底消除。
    位于新站试验区的新长淮大澡堂存在只有一部疏散楼梯等隐患,是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通报的17家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之一。近日,顺利通过了消防验收。
    在该澡堂经营之初,新站试验区安办及时对其进行了安全检查,发现其缺少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不完备,一台40吨重的承压锅炉技术资料不全、未办理注册登记等隐患,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复查不合格,又责令其停业整顿。同时,该单位被挂上“黄牌”,列为新站试验区重点隐患整改单位。近日,在长淮街道和消防部门的督促和协助下,该单位增设了消防器材,打通了消防通道,使得这处重大事故隐患消除。

 

打印该页】【关闭窗口】【返回首页

栏目最新内容
·我市两处重大安全事故隐...
·市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的...
·我市八部门联手整顿旅游...
·肥东县依法关闭不具备安...
·关于开展出租厂房安全管...
栏目热点内容
·我市开展民爆企业安全专...
·建材工业职工伤亡事故管...
·监察机关参加特别重大事...
·铁路运输危险货物采用集...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主办 版权所有© 
安徽中科大讯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ICP备案编号:皖ICP备05001904号
cms,网站管理,网站内容管理,内容发布系统,信息采集,免费下载CMS,免费cms,内容管理系统, 个性化门户,全文检索,个人门户,建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