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努力创新 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发布日期:2007-1-18 作者:袁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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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做为目前安全机构来说主要负责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事务;起草有关行政规章、重要文件;承办安全生产法制和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活动和全市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汇总、督办工作;具体组织、参与重大公共安全等伤亡事故的查处;负责事故综合统计上报和事故通报工作;负责本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承办市安委会会议准备及督办有关贯彻落实情况;具体承办全市性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简报的编发工作。是安全工作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这几年工作要想做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发挥应有作用。首先要热爱安全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安全生产是我市乘势而上、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离开了安全生产,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社会离开了安全生产,发展也失去了意义。抓发展必须抓安全,发展为安全生产创造更好的安全条件,安全生产进一步促进发展,从而达到发展与安全的统一。我们干的是拯救生命的工程,是神圣的事业,是历史赋予我们的责任,只有对人民充满感情,以满腔热情,投入到工作中,才可有所作为。二是勇于探索安全工作,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对于我们抓安全生产的同志来说,就是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关系、安全与效益关系、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严字当头、制度为基的原则,坚持企业建设、安全措施优先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的原则,下决心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出谋划策当好参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市领导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和专题讲话,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领导的重视,是我们做好安全工作的前提,要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出谋划策,把国家和省市的部署与各自的实际结合起来,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出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政策措施,创造好出的做法和经验,来有力地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综合协调具体工作应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是完善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手段。06年,市里根据省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实际,建立了由11项指标构成的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县、区、开发区,签定责任状,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和生产经营单位。制订的《合肥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市政府办公厅进行转发了。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局的要求,把已列入市总体“十一五”规划的两个安全生产指标即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企业10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并进行逐月分析事故发生情况,不断调整监控重点,加强对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控制。及时督促考核,将安全目标考核结果与领导政绩、职工收入挂钩,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形成自上而下的自我加压的责任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各县区也要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实践中,探索完善,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二、发挥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又承担着本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安委会办公室是一个负责安全生产生产综合、协调、指导的日常办事机构,是政府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一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安全监管工作同仁要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对一些重大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负责人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办法和措施,供政府决策参考。同时,对于决定的政府安全生产职责,如,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由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参加的安委会全体会议或防范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政府应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满足工作需要等,要提请政府负责人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履行职责。二要做好政府的助手。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部署和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把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有令必行,有行必果。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 目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处于深刻变化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战。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创新和制度创新,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有效进行。一要建立隐患协调处理立即办理制度。各县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在接到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后,负责人和经办人必须立即联系报告人和有关部门(单位),在最短时间内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二要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报告和验收制度。实行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月报告制度,加强对安全事故隐患的监控和督察,促进隐患整治工作,确保隐患的整治效果。三要建立事故调查处理结案 四、建立信息报告制度 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制度,围绕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建设、机制建设和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为上级机关和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真实、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应贯穿于信息收集、处理、传递、运用和存储等全过程。安全生产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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