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走到哪一步 安全工作跟进到哪一步
发布日期:2007-5-10 作者:王西平 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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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中村危旧房消防安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合肥市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规模不断延伸拓展,使城中村的数量逐年增加,危旧房的安全问题也日益凸现。虽然,市政府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加大了对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的力度,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加上许多深层次矛盾难以排解,很难在短期内全部解决好整体改造问题。为保证城中村和危旧房居民的安全,最近,市安监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城中村危旧房的安全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经现场查看和走访住户,发现火灾隐患十分突出,如不引起各级高度重视,有可能形成火灾事故的高发区和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区。 一、城中村危旧房小区现状 城中村情况。我市城中村,从区域位置上看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居住在二环路以内已完全没有农用土地的行政村,村委会转为了社居委,居住地也被城区所包围;第二类是分布在二环路周边,基本具备转户条件,有的已撤村转居但未办理转户手续,即将成为城市建成区;第三类是二环路以外的行政村,有较多农用土地,实际上是行政区划上的城中村。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最大的是第一类城中村。据统计,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有143处,占地面积9375亩,房屋建筑面积741万平方米,有2.13万户,7.6万人。其中包河区城中村数量最多(含二环路周边),达109处,建筑面积612万平方米,有1.46万户,4.8万人。由于城市外来人口激增,城中村房屋租金低廉,流入了大量外来人员在这里居住,房屋出租市场需求旺盛,有的居民房已经成了纯粹的出租屋,原居民买了商品房在外居住。目前,城中村已俨然成了“城中城”、小社会。不仅居住人员复杂,经营活动混乱,管理严重滞后,存在消防安全问题,而且建筑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也很严重。 危旧房小区情况。危旧房小区大多分布在工厂区、老城区和城郊结合部。位于工厂区的危旧房小区,多数是一个产权单位的职工住宅区,协调管理的难度相对要小一些;位于老城区的危旧房小区,一般是集中居住了几个产权单位的职工,平时管理难度较大;位于城郊结合部的危旧房小区,居民当中既有企业职工,又有周边的农民,还有外来的乞讨和废品收购人员,人员混杂,管理无序。这几年,我市不断加大对危旧房小区的改造力度,改善了部分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但由于政策资金问题特别是居民的拆迁认识难以统一,尚有多数危旧房小区待改造。据统计,全市还有危旧小区214处,土地面积5655.86亩,需拆迁房屋面积376.7万平房米,拆迁住户5.75万户,涉及人口18.9万人。其中市属单位危旧小区155处,拆迁住户4.7万户,涉及人口15.83万人。无论从房屋质量还是居住人员的各方面情况看,危旧房小区的安全状况较之城中村要差很多,是安全隐患最突出的区域。 二、存在的主要安全问题 城中村、危旧房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房屋密度过大,消防通道不畅。多年来,由于城中村居民建房缺乏规划,不仅建筑物开敞空间很小,房屋防火间距不足,而且留出的进出道路仅能适应农用车辆通过,普遍弯曲狭窄。加上管理层约束处罚不力,导致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有的一户住宅面积扩张到了4000余平方米,挤占了进出道路。即使有的一楼之间留有较宽的通道,但二楼外凸(所谓占天不占地),空间通道变窄,形成“握手楼”、“接吻楼”。危旧房小区虽然初建时相对整齐一些,但由于户均面积小,多年无限制的乱搭乱建,使原本就不宽的道路被侵占,安全疏散条件差,很难实施有效的救援。无论是城中村还是危旧房小区,如果有火情,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居民区施救。 二是基础设施薄弱,缺乏安全保障。城中村、危旧房小区,基本上没有消防供水管网和消火栓,现有的生活供水管线由于年久失修,水流量很小,城中村供水管线多数是私接乱安,有的甚至还在用井水,难以保障消防用水;在生活燃料使用上,城中村、危旧房小区几乎没有管道燃气,居民生活普遍使用柴、煤、电、油、液化气等,缺乏安全保障;供电线路技术标准低且老化现象严重,小区内密如“蛛网”般的线路随处可见,表皮脱落的电线伸手可触,供电线与电话线、晾晒衣服的铁丝相互缠绕,很容易造成电线短路,诱发火灾。此外,危旧房多建于五、六十年代,建筑材料耐火等级低,居住拥挤,厨房与居室难以有效分隔,火灾隐患大,一旦失火必将“火烧联营”。2001年农历年三十晚和2005年大年初一上午发生在安纺小区的火灾,两次过火户数都在20户以上,第一起火灾造成1人死亡。 三是经营活动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城中村特别是危旧房小区距城市中心和主要商贸区近,由于房屋租金低廉,吸引了大批外来小商贩和乞讨拾荒人员,经营性活动不断蔓延扩张。居民区里小餐馆、小出租屋、小网吧、小娱乐场所、小旅社、小门面、小加工作坊、小废品集散地、小燃气充装点、小屠宰场等“十小”场所比比皆是。这些经营活动往往游离于管理之外,随意摆摊设点,随意乱接电线,随意堆放收购的废品,出现了房中设房、床上加床、线外有线、制假贩假、藏污纳垢等现象,尤其是那些集仓储、门面、生产、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出租房,以及燃气充装点,火灾隐患最为突出。虽然所在地街道和社居委也曾管理过多次,但因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能权属问题,加上工作力度不大,收效甚微,使经营性活动不断扩张,安全隐患越来越多。 四是安全意识不强,难以有效防范。居住在城中村的人员只有部分是原村民,大部分是外来小商贩、打工人员和学生;危旧房小区里居住人员的成份也在逐年变化,乞讨拾荒和废品收购及其它复杂身份的人员不断涌入。由于居住在这些区域的人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安全意识较差,尤其是各类经营户基本上没有防火、灭火设施,遇有火情难以自救。加上租住人员多持临时观念,一般性的安全宣传难以奏效,多数居民对安全工作不予配合,所在地社居委都未能建立有效的火灾防范措施。2004年,我市曾对中科大和安大周边城中村进行消防安全整顿,添置了一些灭火器材,但由于居民不配合,偷盗现象多,不到半年又恢复了原样。 五是安全管理缺位,应急救援困难。城中村、危旧房小区所在地,虽然也建立了社居委,但在安全管理上普遍缺位,特别是处在城郊结合部的危旧房小区。从客观上看,小区住户对公益活动不积极,使安全宣传难发动、义务巡防难组织、整治经费难筹措。而从主观上分析,社居委的管理职能尚未发挥出来,存在消极和畏难情绪,不愿意去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城中村的社居委要稍好于危旧房小区的社居委,但也存在着从农村向城市转变后的能力提升问题。如果社居委这一层面对辖区安全情况知之不祥,缺乏防范措施,没有应急方案,必将影响到遇有火情时的有效救援。 三、对策与措施 城中村危旧房是城市扩张的必然产物,是城市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矛盾,往往也是各级政府最棘手、最难处理的问题。仅就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看,可以说千头万绪,只能理出重点,逐步解决。现简要提出整治工作几点建议: 第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当前,在城中村,危旧房小区的安全整治上,还存在思想不够统一、认识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方面,认为整治难度大,花钱多,处理不好还会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认为只要加强管理就不会出大事,先维持现状,待以后经济条件好了再彻底改造。我们应该看到,城中村危旧房的安全问题,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对此,各级领导要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统一认识,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牢固树立关注民安就是执政为民、维护民安就是和谐稳定、服务民安就是履职尽责,真正做到发展走到哪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困难就推进到哪一步,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安全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城中村危旧房的安全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协调各方面力量统一行动。因此,必经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组成由消防部门牵头,建设、规划、国土、工商、房管、电力、安监、公安、国资、市容、财政等部门参加,研究制订安全整治中的配套政策及整治方案,统一协调解决各方面问题。各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工作。 第二,统一规划,明确责任。对城中村、危旧房小区的安全整治,应按照“统一规划,属地负责,分类推进”的原则,紧密结合各区实际,采取不同方法推进工作。根据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必须全市“一盘棋”的要求,市政府应尽快将编制的城中村、危旧房小区改造规划部署各区,按照整体拆迁改造、局部拆迁加综合整治和综合整治三种模式,指导各区因地制宜地制定整治方案,协调解决消防供水管线、消防栓增容、供电设施更换等相关费用。各区政府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根据市政府编制的改造规划,结合区域实际,分类拟订整治方案,安排资金保障,解决拆迁安置等问题。各街道和危旧房产权单位是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和拆迁户的思想工作,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市消防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积极指导各区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市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协作配合,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行工作指导和提供技术服务。 第三,突出重点,打牢基础。解决城中村、危旧房小区的消防安全问题,很重要的一条是要在居民区开辟消防通道和设置消防器材。因为,无论多么严密的防范措施都可能有疏漏的时候,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扑救,就能避免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所以,安全整治过程中应把开辟消防通道和配置消防器材作为重点来抓,打牢消防安全的基础。对已纳入城市整体改造规划的城中村和危旧房小区,一定要把消防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到位;对尚未列入改造规划的居民区,一定要强力推进消防设施进小区行动。考虑到城中村房屋比较坚固耐火的特点,整治中可从实际出发,有条件的开辟消防通道,设置消火栓;难度较大的,可采取分点配置消防器材、加强防火管理的办法。危旧房小区由于房屋简陋易燃,而且密度较大,原则上都应开辟消防通道,设置消火栓。对因建消防通道而拆迁的住户,所在区政府可结合危旧房改造统一进行安置。 第四,主线牵引,综合整治。在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城中村、危旧房安全整治中,还需要各部门联手出击整治管理秩序,排除安全隐患。一是要加大对违规建房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特别要清理占道搭建的房屋,疏通进出道路,建立规范的土地使用和建房秩序;二是各有关部门要出“重拳”整治 “十小”场所,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要坚决取缔,对出租房屋要依法办理租赁手续,签订《租房综合管理责任书》;三是消防部门要对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出租房,强制配置灭火器材,确保经营户能够及时处理火情;四是整治改造供电线路,提高设备的安全保障系数和电路的承载能力,规范线路走向,加强配电房、变压器的改造更新,保障用电安全;五是有关部门要摸清危房底数,对属于D级危房的住户要动员其搬迁,由辖区政府和房屋产权单位负责安置临时住处,避免发生房屋倒塌事故。 第五,强化管理,群防群治。城中村、危旧房小区之所以安全隐患很突出,除了基础条件差的因素以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管理缺位和没有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我们常说:“活力源于基层,落实重在基层。”在抓基础整治的同时,还要加强社居委建设,增强管理能力。城中村社居委要尽快实现由村委会到城市居委会的转变,以提升对城市居民的事务管理水平。对危旧房小区的社居委,各级要给予重点帮扶,以保证安全管理有人抓、消防设施有人管、经费投入有来源、开展工作有激情。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的各项制度、形成以街道为主体,社居委为依托,房屋产权单位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有条件的要建立消防应急分队,配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加强居民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新闻媒体也应给予关注,宣传人民群众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事迹,激发大家参与的热情,形成像上海里弄和北京胡同区安全管理那样的氛围,打好消防安全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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