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市政府认真部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定牵头部门,将任务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加强巡查、抽查、互查和督查,确保各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制订隐患监控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政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将道路交通等30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任务,细分到18个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市直部门。 为营造良好的隐患排查工作氛围,市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举报和奖励激励机制,对排查出的重特大隐患,要在媒体公开曝光,督促整改。同时,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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